为什么油多次用来炸食物后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物质?
在通常烹调中,加热温度不高,时间较短,对植物油和食物的营养价值影响不大。但是各种食用油用来炸食品时,油的温度会随着加热时间的延长而升高。
所以生产制作某些油炸食品时,由于加热温度高,而且这种油脂大多反复使用,多次发生高温氧化,这种氧化比常温时油脂酸败的自动氧化要剧烈得多;同时油脂接触煎炸锅的局部过热表面,油中的不饱和脂肪酸会发生热裂解和热聚合,接触食品中的水分时可发生水解反应,致使颜色变深(羰氨反应),粘度增加,持续起泡,发烟温度下降,这叫煎炸油劣变。
这种劣变油的必需脂肪酸和维生素基本被破坏,而且由聚合作用产生的二聚体、三聚体、多聚体等结构改变,构成大分子化合物,其中二聚体、三聚体毒性较强,甚至有致癌性。为避免高温长时间加热,产生有毒物质,要求油炸食品时,避免温度过高和时间过长。
最好一般不超过190℃左右,时间以几分种为宜。在使用中应经常兑入一些新的油脂,并注意清除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沉渣,勿连续反复使用次数过多,防止聚合物大量积蓄。当颜色变深时,就不能再使用。一般经精炼过的植物油(豆油、棉籽油、花生油等)发烟点均较高,约为230℃左右。